经系党总支初步审查,以下同志基本符合组织发展要求,拟确定为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(38人):
0914091:姚嘉、田源、尚广超
0914092:李九江、李锋
0924091:甘梅、雷顺安、周永帅
0924092:张强、郭兵、李保金
0934091:魏栋臣、周巍巍
0914101:姚振明、师会谭
0914102:杨帅帅、李旭辉
0914103:翟文松、刘改业
0924101:宋永康、刘鹏
0924102:孙峰
0934101:李恒、张旭莹
0912111:任会阳、李梦
0912112:李小明、曹元朝
0922111:刘一行、许颖乐
0922112:夏治国、魏斌
0914111:安亚杰
0914112:武艳蒙
0914113:潘琛
0924111:刘瑾源
0924112:付博
0934111:姜悦
注:本结果公示期为五天(2012.9.25—2012.9.29)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系党总支副书记(副书记办公室为2号楼B304)反映情况。
电话:2089017-806,2089769
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党总支
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