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院党总支审查,以下同志符合组织发展要求,拟确定为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(12人):
0914101:刘新龙、梁园园
0914102:李江涛、耿钰博
0914103:和新刚、唐宇
0924101:何缘鸽
0924102:刘洋
0934101:牛华祯
0924111:王波涛
0924112:魏琳琳
0914113:王特
注:本结果公示期为五天(2013.04.23—2013.04.29)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党总支反映情况。
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